【重要公告】本校已指定列為107年度農委會查核對象,敬請師長實驗動物操作時務必遵守相關規範並符合申請通過之計劃書內容,謝謝!

各位師長您好,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1070042147號函說明四,本校已指定列為107年度查核對象,查核程序分為三階段如下:書面審查、實地查核及重點查核,委員會煩請各位師長於如收到委員會信件,敬請協助配合於期限內提供資料,以俾書面審查資料之彙整。並再次提醒於撰寫時務必遵守相關規範(常見問答),操作動物實驗時務必遵守相關規範(實驗動物中心使用規範),且實驗內容務必符合核可之計畫書內容(包括實驗內容、動物品系、數量與實驗地點),切勿任意移出動物、飼養動物於非動物中心區域或有其他違法之情況。
依照科技部規定,申請之計畫中涉及動物實驗者,申請機構(即本校實驗動物中心)須依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監督及管理執行要點相關規定辦理查核,其機構評比結果為較差等級且未改善者,本部得不補(捐)助該研究計畫。未免因少數使用者之疏忽而影響全校師長申請計畫之權益,懇請各位師長確實協助執行,謝謝。
如實驗動物飼育在動物中心,因實驗規劃操作上有相關問題,煩請寄信至實驗動物中心信箱(lac@tmu.edu.tw)作諮詢討論!
實驗動物計畫申請書相關問題,可參閱委員會網站之常見問答,或寄信至委員會信箱(iacuc@tmu.edu.tw),感謝您們的協助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