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介紹

為實踐尊重生命及動物保護之精神,我國於民國八十七年由總統公布實施「動物保護法」,其中為落實有關實驗動物之人道管理工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八十八年發布「動物實驗管理小組設置辦法」,規定所有進行動物科學應用之機構,均須成立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Institution of Animal Care Use Committee, IACUC),針對機構內之動物實驗進行審核,確認過程符合3R之人道管理精神。

本校涉及動物實驗之研究計畫,依據動物保護法,需提出動物實驗申請表,由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審查,通過後始得合法進行動物實驗。